在种田回家的路上,
却突然“莫名其妙”的命丧黄泉,这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这是今年初发生在安徽省五河县的一起“溺水死亡”的交通事故命案。
2025 年 2 月 19 日发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打破了安徽省五河县双忠庙镇刘蔡村80多岁村民叶琰忠一家原本安宁的生活,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就是后来被公安机关定性为死者“自己溺水”死亡的交通事故。
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却隐藏着诸多争议和不公,从事故诱因到责任认定,从工程监管到家属维权,每一个环节都疑点重重,备受质疑,尤其引起家属们的强烈不满,让人不禁对事件背后的真相产生诸多质疑。
据五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当日 13 时 31 分,在五河县双忠庙镇刘蔡村钱锦养牛场南 40 米路段,叶琰忠驾驶 “宗申” 牌三轮电动车沿农耕路由东向西行驶。
后来向西横过道路,驶入西侧水沟,当场死亡,车辆及所载物品受损。
警方依据《受案登记表》、《现场勘查记录》及《司法鉴定》等证据认定:叶琰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司法鉴定显示,叶琰忠系溺水性窒息死亡,血液中未检出乙醇,车辆未发现与其他车辆接触痕迹,故而认定叶琰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叶琰忠为交通事故致溺水死亡,但是,认定书并未深追什么交通事故以及为何出现溺水死亡。
然而,死者妻子刘素梅非常不能接受这个“责任认定”,十分气愤坚称事故另有隐情!
她指出:“这是渣土车直接或间接将我的丈夫挤入水沟,且司机逃逸未及时施救导致了这起死亡后果。
“泗蚌高速项目”渣土车近年来长期在仅供农耕使用的窄路上来回穿梭,车辆驶过尘土飞扬,庞然大物一样的大货车驶过来占据在本来就很狭窄的乡间道路路中心,导致丈夫叶琰忠狭路相逢受惊失控,掉进水沟。”
这一说法与警方的认定大相径庭,也为这起事故蒙上了一层厚厚的迷雾。
据悉,该“泗蚌高速项目”由中交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揽。
从现场环境来看,该路段为南北走向水泥路面,宽 5 米,路面干燥完好,视线良好。道路西侧有水沟,东侧连接农耕路。
按照常理,这样的路况本不应导致如此严重的事故,所以家属坚定认为“泗蚌高速项目”渣土车在该路段频繁穿梭是导致该起事故的重要诱因。

事发时当地已连续十个多月无大雨,而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农耕路不应有大型渣土车频繁穿梭,项目部渣土车犹如庞然大物违法行使在乡间小道,产生的大量尘土,无疑会严重影响过往行人的视线和驾驶环境。
对于驾驶三轮电动车的八十多岁老人叶琰忠来说,在这样突然变化的环境中,很容易受到惊吓而失去对车辆的控制。

这种由于第三方施工车辆不当通行,导致道路环境恶化,进而影响正常交通参与者的情况,在以往类似的事故案例中并不少见。例如在一些城市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与社会车辆混行,就常常引发交通事故。
因此,完全有理由怀疑“泗蚌高速项目渣土车在该路段违法穿梭行驶是导致叶琰忠此次事故的重要诱因。
另外,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中也明确表示“死者叶琰忠符合交通事故致溺水性窒息死亡”。

事发现场道路边水沟内的积水系“泗蚌高速项目”从取土塘抽过来的积水,且水沟边无任何防护设施、警示牌及救生工具,这无疑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正常的工程建设与道路管理规范中,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根据相关的水利工程和道路安全法规,在道路周边设置的水沟等可能危及交通安全的项目或设施时,责任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而在此次事件中,该路段旁边的水沟不仅里面无故有积水,且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和警示,这显然是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这种工程建设中的疏忽和违规行为,直接将过往行人置于危险境地,叶琰忠的悲剧在所难免也就无可厚非。
在本次事件中,在该路段来回穿梭的渣土车不具备田间道路通行条件,却未被有关政府部门制止,这背后反映出的是当地政府在工程监管方面的严重不作为和漏洞。

竖立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道路农村公路的村规民约中第六条明确规定车辆要求,而渣土车却可以肆无忌惮的通行,谁之过,谁之错?
在正常情况下,交警部门对于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渣土车在田间道路行驶视而不见,更是失职的表现。这种监管的缺失,不仅让违规行为得以肆意横行,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因工程监管不力,导致违规施工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某桥梁建设项目,由于对施工方资质审查不严,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最终导致桥梁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此次五河县的“溺水死亡“交通事故,与之有着相似的监管问题,政府部门难辞其咎。
事发后几个月来,叶琰忠的家人一直在艰难地维权,然而现实却处处碰壁。
家属向当地双忠庙镇政府接待干部王某反映问题时,表示被“恐吓推诿”且王某态度蛮横。
家属还反应县信访局将诉求转回公安局后,问题久拖未决。甚至在 2025 年 4 月 26 日,刘素梅全家六人被警方带走审讯,手机被没收,内部存储的证据被强行删除,其外孙苏杰因维权被拘留七日。
家属多次要求查看事发路段监控及渣土车行车记录仪,均被以 “设备故障” 为由拒绝。提供的两名证人(陈明村刘小帅及聋哑人张哑巴)未被警方采信。这种对待家属维权的方式,让人不禁怀疑相关部门是否在刻意隐瞒某些事实。
在正常的事故处理流程中,家属有权查看相关监控等证据,警方也有义务对证人证言进行合理审查和采信。而此次事件中,家属的合理诉求被无视,维权之路被重重阻碍,这无疑加剧了家属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矛盾,也让公众对事件的公正性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杀人者未受惩处,受害者反遭打压?为何警方不主动搜集证据反而要求家属举证?” 刘素梅在控诉中如此质问。这些问题如同一把把利刃,直指事件的核心矛盾。
截至 2025 年9月,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近七个月,刘素梅的诉求仍未得到真正的关切和回应。这场始于交通事故的悲剧,因责任认定的争议、工程监管的疑点、维权过程的受阻,演变成一场关乎公平正义的较量。
该起事故,绝非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诸多因素交织下的悲剧。从事故诱因的潜在风险,到直接原因的工程违规,再到政府监管的不作为以及家属维权的艰难,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出当地在社会治理、工程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也年近八十岁的死者妻子刘素梅态度坚定:“只求还逝者一个公道,让贪赃枉法者付出代价!”
社会也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够正视这些问题,彻查事件真相,还受害者家属一个公正的交代,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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